教師檢定考
106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36 題
某縣當年度的教育主管預算為新臺幣約為 23 億元,特殊教育經費至少應編列多少才符合「特殊教育法」的規定?
- A 690 萬元
- B 805 萬元
- C 1035 萬元
- D 115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地方政府的教育官員,法律為了確保特殊需求的孩子能獲得充分資源,規定了一個『最低經費門檻』。如果中央政府的預算比例要求是 $3%$,而身處第一線的地方政府通常被要求更高的比例,你認為那個法定的關鍵百分比應該是多少?試著將那個百分比套入總預算計算看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答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 根據《特殊教育法》第 9 條規定,各級政府應從優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其中關鍵的法律底線為:中央政府不得低於 $3%$,地方政府則不得低於 $5%$。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特殊教育經費法定比例
💡 縣市政府特教經費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預算之 5%。
| 比較維度 | 中央政府 (教育部) | VS | 地方政府 (縣市政府) |
|---|---|---|---|
| 法定最低比例 | 4.5% | — | 5% |
| 計算基準 | 中央教育主管預算 | — | 地方教育主管預算 |
| 法規依據 | 特殊教育法第 9 條 | — | 特殊教育法第 9 條 |
💬地方政府因直接負擔特教教學實務,法定經費比例高於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