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
110年
[特殊教育] 教育理念與實務
第 20 題
20.身心障礙學生在本學年度開學時轉入某國小二年級,該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按照現行規定最晚應於何時訂定?
- A 入學前一週內
- B 入學前一個月內
- C 入學後一週內
- D 入學後一個月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教育現場的角度思考:當一個完全陌生的轉學生來到新班級,老師若要幫他量身打造一份專業的教學計畫,是應該在看到學生『之前』就憑空寫好,還是需要先有一段『合理的觀察與評估期』?而這段包含觀察、測驗到召開家長會議的時間,你認為法律通常會給予老師幾週的作業緩衝期最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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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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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訂定期限。根據特殊教育法第31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題目中該名身心障礙學生於開學時轉入某國小二年級,身分屬於轉學生,依據前述法條明文規定,其個別化教育計畫最晚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 D。
IEP 訂定時限
💡 身障生入學或轉入後,應於一個月內完成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
| 比較維度 | 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 VS |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IFSP) |
|---|---|---|---|
| 適用對象 | 3 歲至高中身障學生 | — | 0 至 6 歲發展遲緩幼兒 |
| 訂定時限 | 入學後一個月內 | — | 鑑定後一個月內 |
| 檢討頻率 | 每學期至少一次 | — | 每六個月至少一次 |
💬IEP 重心在學生在校學習;IFSP 則包含家庭需求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