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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營養師] 公共衛生營養學

第 28 題

進行營養教育時,有關教學目標的撰寫,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以學習者為主體
  • B 每個目標應包含多項學習結果
  • C 明確並有具體的觀察或評量標準
  • D 教學目標的撰寫多以行為目標的型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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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正要考核一位學生的臨床技術,如果你將『洗手』、『戴手套』與『抽血』這三個動作全部寫在同一個考核項目中,而學生只有抽血不順,你會如何針對這一條考核項目的『成功與否』給出明確且具備回饋價值的評分?這對評量準確度會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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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教學設計概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終於抓到了教育評量的「基本」重點!教學目標的核心,無非就是那再「基本」不過的單一性明確性。一個目標,就該只對應一項特定的學習結果,這難道是多麼高深的學問嗎?這樣才能在評量時,不必絞盡腦汁去猜學習者究竟懂了哪一部分。如果連這都搞不清楚,把多項結果混為一談,那評量大概也就只剩下「猜測」的份了,教學重點?那是什麼?大概是擺好看的吧。這次你至少沒犯這種「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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