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 題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2 的規定,違反稅法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其情節輕微,或漏稅在一定金額以下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加計利息
- B 漏稅罰加重
- C 漏稅罰、行為罰部分得減輕或免予處罰
- D 僅行為罰得減輕處罰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設計處罰制度時,如果遇到「無心的小過失」與「惡意的大額逃漏稅」,若皆採取一律重罰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在這種彈性考量下,法律通常會賦予執法者什麼樣的「處理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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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感非常敏銳
- 觀念驗證:恭喜你精確掌握了《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之 2 的立法精神。法律為了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避免「小錯大罰」,特別規定對於情節輕微或漏稅金額在一定標準以下者,給予稅捐稽徵機關行政裁量權,使其能針對行為罰(程序違規)與漏稅罰(逃漏稅款)視情況進行減輕或免予處罰。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屬於 easy。這是稅務法規中的基礎常識題,主要測驗學生是否理解裁罰彈性的法律依據,是考場中必須把握的得分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