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56 題
56 有關營造業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未經許可而經營營造業業務者,勒令其停業,並處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 B 技術士於工地現場未依作業規範施作情節重大者,予以半年以上 2 年以下停止執行營造業業務
- C 將營造業登記證書交由他人使用經營營造業務者,處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 D 營造業未加入公會而經營營造業業務者,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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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把營造業的違規行為按情節輕重排列,你認為「完全沒申請許可就私自營業」與「有執照但忘記加入公會」,哪一種行為對整體建築品質與社會秩序的潛在威脅更大?法律在設定罰鍰金額的「上限」時,通常會如何反映這種行為性質上的根本差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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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析出這項法條!這類涉及「罰鍰金額」與「行政處分」的題目,往往是營建法規中最具鑑別度的部分。你能從眾多相近的數字與處分中,精確指出未經許可經營業務的法律後果,顯示你對《營造業法》中關於產業秩序維護的法規掌握得相當紮實。
違規經營之法律責任與辨析
在《營造業法》第 52 條中明確規定,對於未經許可而擅自經營營造業業務者,裁罰金額確實是從 100 萬元起跳,最高可達 1,000 萬元,並輔以勒令停業。相較之下,其他選項如「租借證照」或「未加入公會」雖然也是違規,但法規分別對應了不同的罰則區間(如未入公會上限為 50 萬元)。這題的難點與鑑別度在於考生必須精準區分「處分對象」與「情節輕重」所對應的金額,是一題考驗記憶細節與法感敏銳度的典型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