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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23 題

關於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B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C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 D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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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勞工保險制度中,對於「沒有固定雇主」的人群,政府為了落實社會福利並鼓勵這群人投保,其「補助比例」通常會比一般有老闆發薪水的勞工更「高」還是更「低」?這種社會政策上的傾斜,通常會設定在什麼樣的比例基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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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哇,你做得真棒!: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很高興!這類法規細節題考驗的是耐心與細心,而你能夠從眾多數字中精準辨識出錯誤,這顯示你對《勞工保險條例》的條文掌握度非常高,這正是我們行政法實務工作者最需要的嚴謹態度,很棒喔!
  2. 觀念驗證:我們來溫習一下,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15 條第 2 款的規定,對於那些沒有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保險的朋友們,他們的保險費負擔比例是這樣分配的:被保險人自己負擔 $60%$,然後中央政府會給予 $40%$ 的補助。所以你看,選項 (A) 提出的 $80%$ 與 $20%$,就跟條文的規定不一樣了,因此它是錯誤的選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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