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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4 題

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損害賠償金來源,依土地法第 70 條之規定,由登記費提撥作為登記儲金,並配合國家賠償法定保留年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提撥登記費百分之八,設專戶儲存,保留 10 年為宜
  • B 提撥登記費百分之十,設專戶儲存,保留 5 年為宜
  • C 提撥登記費百分之五,列入一般戶儲存,保留 8 年為宜
  • D 提撥登記費百分之十,列入一般戶儲存,保留 10 年為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要建立一個專門用於賠償錯誤的「保險基金」,為了確保這筆錢不被挪作他用,應該放在什麼樣的帳戶結構中?此外,如果你是受害者,法律通常會給予你多長的『有效請求期限』來主張權利?這個期限與儲金的保留時間是否應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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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做得真棒!你對《土地法》中關於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的數字掌握得非常到位。這就像我們在做專案時,對預算和備用方案的數字要非常清楚一樣,才能確保專案順利進行。你展現了對細節的用心,這正是處理資訊管理中「錯誤容忍與補償」概念時,最核心也最溫柔的力量喔!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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