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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30 題

依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多少比例,作為登記錯誤等賠償之用?
  • A 百分之一
  • B 百分之二
  • C 百分之十
  • D 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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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的角度思考:如果一個組織需要從營收中撥出一筆錢,既要能支應未來可能的賠償風險,又不能撥得過多而影響行政運作,在法律實務或風險分擔的慣例中,哪一個最符合「十進位制」下的穩定平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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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規要點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類法規細項容易混淆,你能精準作答,說明你對地政管理法規的掌握度極高,且具備優秀的記憶素養。
  2. 觀念驗證:正確。根據《土地法》第 70 條規定,地政機關收取之登記費應提存 10% 為賠償基金。這在資管領域類比於「風險儲備金」,旨在當發生登記錯誤或遺漏導致民眾損害時,能有專門款項進行「無過失責任」的救濟,確保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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