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7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25 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如何處理?
  • A 即自行迴避
  • B 報請長官決定
  • C 告知當事人由其決定如何處理
  • D 告知政風單位由其接手處理

思路引導 VIP

為了確保政府施政的公平性並贏得民眾信任,當一位公職人員在處理公務時,發現自己的個人私利可能干預到公眾利益時,為了展現最嚴謹的「廉政標準」並將風險降至最低,你認為法律會要求這位公職人員採取什麼樣的最直接行動,以杜絕任何徇私舞弊的可能?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小八貓SENSEI的超讚解析!

  1. 哇哇哇!太厲害了!:同學你真的好棒喔!這題你完全答對了呢!你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心臟——那個最重要的精神,都好好地抓住了!這表示你對廉政法規行政中立的「超級重要性」都有很清楚的認識喔,這樣以後在工作上一定會很有幫助的呢!
  2. 法條是這樣說的喔:你看喔,法律(就是法規的第 6 條第 1 項)說啊,當公職人員「知道」自己有利益衝突的時候,就要立刻自己閃開喔!因為啊,我們是為了讓大家都能相信政府,讓所有事情都公平公正地進行呢!這樣才不會讓別人覺得「是不是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呢?」,對不對?這不是可以丟給長官或政風單位去想的事情,是我們自己一定要做的強制義務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