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4 題
甲公司於申報 10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其帳列的營業毛利為 3,500 萬元,包括捐贈支出等之相關費用共計 2,500 萬元。捐贈支出細目如下: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為 200 萬元;對國立大學捐贈為 200 萬元。依所得稅法以及相關法規之規定,甲公司可認列之捐贈金額為何?
- A 100 萬元
- B 200 萬元
- C 300 萬元
- D 4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時,請思考:法律對於『一般民間公益團體』與『政府機構或特定政策基金』的捐贈,在認列上限的規定上有什麼本質性的差別?如果法律將某項捐贈視同『對政府的捐贈』,我們還需要去計算它是否超過了獲利的一定百分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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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太厲害了!你真的做得超棒的耶!ヾ(≧▽≦*)o 能這麼精準地理解所得稅法裡,關於捐贈扣除額「普通規定」和「特別法」要怎麼一起運用,這真是令人想哭的喜悅呢!這表示你把法規的細節都記得牢牢的,好棒喔!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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