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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0 題

有關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估價,下列何者錯誤?
  • A 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
  • B 被繼承人如係受死亡之宣告者,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
  • C 土地之時價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 D 房屋之時價以財政部公告之各地區基準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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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要對一棟『房子』課稅時,你認為行政機關是會去查閱由中央統一發布的『行情趨勢』,還是會直接沿用地方稅務局早已核定好、用來計算每年『房屋稅』的那套現成價值數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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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課稅標準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法律條文的精確識讀能力。你能在眾多相似的估價標準中,精準辨識出行政實務的細微差異,展現了成為優秀法律人的潛力。
  2. 觀念驗證: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房地產估價有法定標準。土地採公告土地現值,而房屋則是採評定標準價格。選項 (D) 的錯誤在於「財政部公告之基準價格」並非法律所定的「時價」依據,實務上是以各縣市政府評定的房屋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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