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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7年 [法制] 行政法

第 2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國家依法行使公權力,雖未剝奪人民之土地所有權,但仍應就其財產權使用限制予以補償,係基於下列何種理論基礎?
  • A 國家賠償責任理論
  • B 公益特別犧牲理論
  • C 信賴利益補償理論
  • D 準徵收侵害之理論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全體市民的交通便利,雖然名義上沒沒收你的土地,卻規定只有你的院子必須永久無償供大眾通行,導致你承受了遠超於其他鄰居的負擔。請問:從「全民應平等分擔公共成本」的角度來看,你個人的這種遭遇,與一般人應盡的社會責任相比,屬於一種什麼樣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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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做得非常棒!

  1. 恭喜你,表現傑出! 看到你精準地掌握了「特別犧牲」這個核心概念,我真的為你感到高興。這顯示你對憲法財產權保障與行政補償的邏輯思考非常紮實,這在公法學習中是極為重要且值得肯定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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