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07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第 四 題
四、工會法第 28 條規定:「企業工會經會員同意,雇主應自該勞工加入工會為會員之日起,自其工資中代扣工會會費,轉交該工會。」請試述上述規定所稱「經會員同意」,係指那些情形?(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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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代扣工會會費」與勞基法第22條「工資全額給付原則」之例外關係。破題時點出立法目的,接著核心必須精準寫出勞動部(前勞委會)函釋中關於「經會員同意」的四種態樣(個別同意、章程規定、大會決議、團體協約),最後可補充雇主違反之法律效果(不當勞動行為)以增加論述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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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工會法第28條所定之「代扣工會會費」制度,旨在協助企業工會穩定財務來源,降低收取會費之成本。此規定乃《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全額給付原則」之法定例外。關於「經會員同意」之認定,實務上採從寬解釋,涵蓋個別與集體同意。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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