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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0 題

10 縣(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其所遺任期至少需剩多久,始辦理補選?
  • A 一年
  • B 一年半
  • C 二年
  • D 二年半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個法律機制來平衡「民主代表性(補選)」與「政府運作效率(指派代理)」,假設地方首長的總任期是四年,你認為法律通常會選擇在任期的哪一個「關鍵比例分界點」,作為決定是否有必要重新舉辦一場勞師動眾的補選之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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