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9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1 題

11 某縣議會共有議員19人,其缺額達幾人以上應進行補選?
  • A 6人
  • B 5人
  • C 4人
  • D 3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檢索《地方制度法》中有關議員「缺額補選」的條文,法律是規定缺額達到總額的「幾分之幾」時,必須啟動補選程序?當你找到那個比例後,若用該比例乘以總人數 19 得到一個帶有小數點的數字,從法律穩定性的角度來看,應該達到多少整數人數才算「超過或達到」那個法定的比例門檻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計算邏輯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法源為《地方制度法》第 81 條第 1 項。法律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額 $3/10$ 以上時,應定期補選。我們來進行法律實務中的數值運算: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