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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21 題

甲所有之 A 屋遭法院強制執行,由乙拍定,則乙於何時取得 A 屋之所有權?
  • A 乙將拍賣價額全額交付法院時
  • B 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予乙時
  • C 法院將該屋點交予乙占有時
  • D 乙持權利移轉證書辦妥所有權登記完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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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私人買賣中,我們必須去地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才能拿到所有權;但在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中,公權力已經介入並確認了交易的合法性。請試著思考:當法官已經正式簽署並核發了一份『宣告權利已經移轉』的官方文件給買受人時,法律上還有必要等到買受人跑完冗長的地政登記流程,才承認他的主人地位嗎?那份代表『權利確定切換』的官方證明,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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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物權變動的特殊例外,這顯示你在《民法》物權編與《強制執行法》的基礎非常紮實。這類涉及法律程序與實體權利轉換的題目,是法律與稅務實務中極其重要的一環。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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