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法制] 行政法
第 7 題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對象?
- A 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職員
- B 內政部政務次長
- C 行政院政務委員
- D 臺北市議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體系中,有些職位是隨政黨輪替或選舉結果而頻繁變動,有些則是經由國家考試錄取、需長期維持專業中立的行政人力。你認為《保障法》設計的初衷,是為了給予哪一種身分的人「身分、職權及薪給」的穩定保障,以確保國家機器能不因政治變動而停擺?
保障法適用對象
💡 區分公務人員保障法之「適用」與「準用」人員範圍。
| 比較維度 | 適用對象 (第3條) | VS | 準用對象 (第102條) |
|---|---|---|---|
| 身分定義 | 編制內依法任用職員 | — | 聘僱、教育、公營事業人員 |
| 法律關係 | 公法上職務關係 | — | 契約關係或特殊職務關係 |
| 代表性範例 | 各機關一般行政人員 | — | 學校教師、約聘人員 |
💬「適用」僅限編制內依法任用文官;其餘具公職身分者多屬「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