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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9 題

19 下列私有房屋何者免徵房屋稅?
  • A 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
  • B 房屋現值在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之房屋
  • C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房屋
  • D 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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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一位國民將其私人財產「無條件且不收取分文」地提供給國家機關執行公務,從法理上的「對價關係」與「鼓勵公益」角度來看,國家若繼續對該房屋課稅,是否符合行政上的誠信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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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區分《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中的「免徵」與「減半徵收」。
    • (A) 正確:私有房屋無償供政府或軍用,因具高度公益性且屋主未獲利,法理上予以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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