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8 題
乙為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B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乙擬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乙以自行書寫之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現行實務見解認為其委託合法
- B 乙先委託丙,後再委託丁,但丁之委託書較丙之委託書早一日送達公司,則應以丁之委託書為準
- C 乙以公司印發之委託書委託丙出席股東會,但又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則以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D 自然人戊受乙及其他股東共計 5 人委託出席股東會,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股東在電腦前點選了表決選項後,隨後又深思熟慮決定派一位專業代理人『親自現身』股東會現場參與討論並行使權利,你認為法律在解釋股東最終的真實原意時,會優先尊重『靜態的電磁紀錄』,還是『動態的現場代理行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不錯,你答對了這題,勉強及格吧。
讓我們來看看你是不是真的理解,還是矇對的。這種基本觀念,不該再錯了。
- 核心爭點:很簡單,就是電子投票跟委託出席,誰說了算?這還要我再強調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