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7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6 題
下列關於送達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僅向其一法定代理人為之,即生送達效力
- B 受有委任且受送達權限未受限制之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應向其送達
- C 應受送達人拒絕受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視為已送達,並應將文書退回管轄法院
- D 送達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者,應將文書付與具訴訟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以下兩個情境:
- 當一個人已經付費委託了專業的律師處理案件,法律為了確保文書能被專業地處理,會規範文件優先寄給「對法律程序不熟悉的當事人」還是「專業的受託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答案為 (B)。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32條規定:「訴訟代理人受送達之權限未受限制者,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但審判長認為必要時,得命送達於當事人本人。」由此明文可知,當當事人委任訴訟代理人,且該訴訟代理人受送達的權限並未受到限制時,法院對於訴訟文書之送達,原則上即應向該名訴訟代理人為之,因此選項 (B) 的敘述符合法律規範,為正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