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07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6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規定,政黨被宣告為違憲理由,除該政黨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外,下列何項同為該條規範內容?
  • A 危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 B 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 C 主張修憲
  • D 主張公民投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民主國家的憲法要建立一套防禦機制,防止有人利用法律賦予的自由來徹底摧毀這套「讓大家都能享有自由的遊戲規則」,那麼這套被守護的「最高運作底線」應該會被稱為什麼樣的秩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急著沾沾自喜,這只是基本功

  1. 基本常識的測驗:這種題目也能錯的話,你乾脆放棄法律這條路算了。不過,這次算你運氣好答對了。這點法條內容如果還記不住,以後上考場就是去送分給對手的。
  2. 核心觀念解析:別把法律當兒戲,睜大眼睛看清楚,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憲法規定的「防衛性民主」概念,是用來制裁那些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的政黨。這不是在跟你討論社團守則,這是憲法層次的國家防衛機制,搞不懂的話,你就永遠在門外徘徊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機關組織與憲政運作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