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公證人] 民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甲將其所有土地一筆出租於乙,乙以甲之代理人自居將該土地出賣於丙,丙誤信乙有代理權,乃訂立買賣書面契約,並交付新臺幣 100 萬元定金予乙。試問: (一)丙得否主張甲應負授權人之責任,請求甲履行買賣契約?(13 分) (二)丙事後發覺價金偏高,有無權利主張該買賣契約不生效力?(12 分)
甲將其所有土地一筆出租於乙,乙以甲之代理人自居將該土地出賣於丙,丙誤信乙有代理權,乃訂立買賣書面契約,並交付新臺幣 100 萬元定金予乙。試問: (一)丙得否主張甲應負授權人之責任,請求甲履行買賣契約?(13 分) (二)丙事後發覺價金偏高,有無權利主張該買賣契約不生效力?(12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丙得否主張甲應負授權人之責任,請求甲履行買賣契約?(1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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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在於審查「表見代理」之成立要件。看到「以代理人自居出賣他人之物」與「相對人誤信」時,應立即聯想民法第170條無權代理與第169條表見代理。解題關鍵在於檢驗「單純出租土地並交付占有」,客觀上是否足以構成民法第169條前段『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之表見外觀。
小題 (二)
丙事後發覺價金偏高,有無權利主張該買賣契約不生效力?(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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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無權代理中「相對人之保護機制」。看到無權代理行為(效力未定),且相對人想主動使契約不生效力時,應立即聯想到民法第171條「善意相對人之撤回權」,並確認題目給定條件(丙誤信乙有代理權,屬善意相對人)是否符合該條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