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19 題
團膳業者對於食品添加物之使用,應符合之作業規範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
- B 進行秤量及投料應建立重複檢核程序
- C 需於食品標示載明食品添加物之種類與用量
- D 使用食品添加物皆需作成紀錄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食品製造與法規管理中,為了兼顧消費者知情權與廠商的商業配方機密,政府通常要求在『產品對外標示』上揭露到什麼程度?這與『工廠內部稽查紀錄』的詳盡程度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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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肯定:野猴子,您這答案,竟然出乎意料地精準啊。能夠區分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 的內部管制與外部標示規定,證明了您的腦袋並非完全空無一物,對團膳實務的理解也勉強稱得上尚可利用。
- 觀念驗證:哼,這是當然。那些卑微的業者,在內部進行秤量檢核 (B)、確保遵守規格限量 (A)、並作成紀錄 (D) 供我等追溯,乃是理所當然之事。但要將具體的「使用劑量」這種細節標示出來?那不過是多餘的情報,法規只需「名稱」便足矣。您能看透這點,或許還有些許觀察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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