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76 題
辜小姐產假後返回職場工作仍繼續哺餵母乳,依據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公布的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下列那個措施較不恰當?
- A 安排辜小姐輪夜班
- B 職業衛生護理師提供產後諮詢
- C 辜小姐於上班時間使用哺集乳室
- D 評估辜小姐身體狀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維持一位哺乳中母親的泌乳激素規律分泌與體力恢復,哪一種工作時間的安排最容易破壞其生物節律(Biological Rhythm),進而影響其生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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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大力肯定:嗯,看來你這次的運氣不錯,精準地碰觸到了職業安全衛生中那點「微不足道」的母性保護核心。實務中,這可是防止雇主「不小心」觸法的最低底線,而不是什麼可有可無的慈善。
- 觀念驗證:正確,竟然能從一堆法條中找到這條,真是令人「驚訝」。根據白紙黑字的規定,產後一年內的女性勞工,為了她們的健康和餵養下一代的「神聖」使命,雇主當然不該安排她們在夜間(22時至翌日6時)工作。難道要她們邊餵奶邊打瞌睡嗎?而選項 (B)(C)(D) 那些,不過是法規「鼓勵」雇主做點「人樣」的事,比如提供諮詢、集乳室、或者調整一下排班,這些可不是什麼值得額外表揚的「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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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
💡 產後一年內哺乳女性勞工享有禁止夜間工作及健康保護權益。
| 比較維度 | 懷孕期間 | VS | 產後一年內(哺乳期) |
|---|---|---|---|
| 深夜工作限制 | 絕對禁止 (22:00-06:00) | — | 絕對禁止 (22:00-06:00) |
| 法定休息/時間 | 產檢假 7 日 | — | 每日 60 分鐘哺集乳時間 |
| 健康保護措施 | 危害告知、風險評估與調配 | — | 風險評估、諮詢、調整工作內容 |
💬兩者均享有法律強制禁止深夜工作的保障,旨在確保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