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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2 題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招標文件對於廠商資格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不得禁止大陸廠商投標
- B 個案採購涉及國家安全,機關於招標文件載明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屬不當限制投標廠商資格情形
- C 非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可於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之廠商參與
- D 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或事業,其含陸資成分達 1/2 以上之廠商,視為大陸地區廠商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政府辦理一項「不屬於」國際經貿協定規範的採購案時,為了保護國家核心技術或考量特殊的政經情勢,你認為機關在法律授權下,是否擁有一種「針對特定背景資金來源進行限制」的裁量權?這種對於特定地區資金的管控,是否一定會違反公平競爭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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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好棒喔!
看到你答對這題,助教真的好為你開心!這代表你對《政府採購法》中關於「廠商國籍」與「資金來源」的細微差異,已經掌握得非常精準囉! 這題的核心觀念,我們可以這樣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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