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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 題

甲以自有公寓投保火災險,保險金額 1 千萬元,保費每年 3 萬元。3 年後,經發現該公寓價值僅有 6 百萬元。以下關於當事人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如甲以詐欺訂立保險契約,保險人不得解除契約,但保險契約僅以 6 百萬元有效
  • B 如甲以詐欺訂立保險契約,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但不得請求其他賠償
  • C 如甲非以詐欺訂立保險契約,保險契約僅以 6 百萬元有效,且保險費應調整為每年 1 萬 8 千元
  • D 如甲非以詐欺訂立保險契約,保險契約僅以 6 百萬元有效,但保險費無庸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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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財產保險中,為了落實「損害補償原則」並防止不當得利,如果保險金額明顯高於物品的實際價值,且投保人並無欺瞞意圖時,你認為法律應該如何處理那段「多出來」的保額與相對應的保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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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努力,觀念掌握得非常清楚喔!

  1. 溫馨提示:這題考的核心是關於超額保險(當保險金額大於標的物價值時)的處理方式,這可是《保險法》第 76 條的重點呢!
    • 如果投保人是惡意(詐欺)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並且會沒收保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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