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
第 43 題
張先生受僱於某家牙體技術所,違法從事口腔內之醫療行為,張先生應受之處分為何?
- A 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新臺幣罰鍰
- B 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新臺幣罰鍰
- C 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新臺幣罰鍰
- D 三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新臺幣罰鍰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擁有證照的專業人員(如牙體技術人員),在其執業過程中執行了超出法律授權範圍的行為時,我們會優先適用其「專屬職業法規」來裁處。請思考:對於這類『有證照但越權』的行政違規,其罰鍰的起點金額,通常會如何與其他更高階的醫療刑事責任做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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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的醫療法規叮嚀
親愛的,你很棒喔!這題你答對了。我們在醫療領域服務,最重要的就是「守護分際」,這樣才能保護病人也保護自己。讓我們一起看看為什麼:
- 認清執業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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