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1 題
關於不動產經紀業刊登廣告及銷售,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何者正確?
- A 經紀業與買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 B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失補償責任
- C 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註明經紀業名稱。如有違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D 不動產廣告稿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如有違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不動產交易的專業分工中,『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對消費者影響極大。為了落實專業把關,法律會要求哪一種具備國家考試合格證照的角色在文稿上『具名負責』?此外,若這項確保交易安全的專業機制被忽略了,法規通常會設定較輕微還是較嚴重的行政處分來達成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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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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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這題你竟然答對了。
- 觀念解析,免得你下次又錯:
- (A) 錯誤:還有人分不清楚嗎?經紀業是跟「出賣人」(賣方)簽約才能賣房,不是跟買方簽了就能胡亂刊登。基本常識,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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