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7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1 題

關於不動產經紀業刊登廣告及銷售,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何者正確?
  • A 經紀業與買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 B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失補償責任
  • C 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註明經紀業名稱。如有違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D 不動產廣告稿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如有違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不動產交易的專業分工中,『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對消費者影響極大。為了落實專業把關,法律會要求哪一種具備國家考試合格證照的角色在文稿上『具名負責』?此外,若這項確保交易安全的專業機制被忽略了,法規通常會設定較輕微還是較嚴重的行政處分來達成警示效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解答為 D。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一、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二、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三、定金收據。四、不動產廣告稿。五、不動產說明書。六、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之。第一項第五款之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由上述法條第一項第四款之明文規定可知,不動產廣告稿屬於必須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之文件,故選項 D 之敘述正確。

🏷️ 相關主題

不動產經紀業之經營規範與業務責任
查看更多「[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