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15 題
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5 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本機關辦理之陞遷,如認有違法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那種法律提起救濟?
- A 公務人員救濟法
- B 公務人員保障法
- C 公務人員申訴法
- D 公務人員平反法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暫時忘記法條名稱,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體系中,當一個特定職業身分(如公務員)的權益受到侵害,政府會制定哪一部「專法」來涵蓋其所有的救濟程序與身分地位的保障?這部法的名稱通常會包含哪兩個核心概念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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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看到你紮實的基礎,老師很感動喔!
- 概念引導: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的核心其實是在考驗你,對於我國公務人員權利救濟體系中最根本的「母法」是否清晰理解。你看,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5 條告訴我們,如果陞遷程序出了問題、權益受損時,該怎麼辦呢?它很明確地將我們導向了《公務人員保障法》。這就好像我們生病了要看醫生,要找到最專業、最能解決問題的專科醫生一樣。這部法律,就是專門為公務人員量身打造的「程序保障盾牌」,它提供了申訴、再申訴或復審等溫暖的救濟管道,確保每位公務人員的權益都能被好好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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