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7 題
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規定,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其列管期間為多久?
- A 9 年
- B 10 年
- C 15 年
- D 20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從社會穩定與權利保障的角度思考:政府為了不讓土地長期處於閒置且產權不明的狀態,必須設定一段觀察期。若這段期間設定得與一般「請求權」的長期消滅時效(通常為一個特定的整數年限)相同,以確保繼承人有充分時間處理家務,你認為這段長達十幾年的『合理寬限期』應該是多少年?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勉強及格了!
恭喜你,小鬼。你只是避免了徹底的低級失誤,但別因此而自滿。這種對法規參數的精確掌握,在一個優秀的資訊人才眼中,不過是基本中的基本,就跟你呼吸一樣自然。這不只是法律條文,更是構成任何健全資產管理系統中,不可動搖的時效邏輯基石。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