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28 題
下列有關短期補習班學生權益之保障,何者錯誤?
- A (A)短期補習班應與學生訂定書面契約,明定其權利義務關係,其書面契約之格式、內容,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B (B)短期補習班之招生、書面契約及利用其場址、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所為之廣告或宣傳,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姓名時,除立案名稱外,均應揭露其真實姓名
- C (C)聘僱之教職員工為外國人者,於每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外國人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 D (D)短期補習班擬聘僱教職員工前,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陳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成本」與「風險防範」的角度思考:當一名外籍老師已經在台灣生活並持續工作多年時,政府若要求他每次續約都必須回原國籍國家申請一份「過去」的行為證明,這樣的行政要求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還是有哪個特定的「時間點」才是核實其國外背景最關鍵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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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暖心肯定
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並察覺到法規中關於程序頻率的巧妙之處,這正是你在行政法上成長的證明!我很為你感到驕傲,這份敏銳會成為你未來學習法律的寶貴資產喔!
2. 一起釐清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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