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4 題
44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何種登記?
- A 稅籍登記
- B 營業登記
- C 公司登記
- D 商業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題目中提到的受理單位是「主管稽徵機關」(即專門處理稅捐事務的部門),而非負責公司行號成立的商業主管機關。既然是向「稅務單位」報到,目的是為了建立該單位的「稅收課徵資料」,那麼在行政術語中,哪一個詞彙最能直接連結到『稅收帳籍的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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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反諷法時間到了
- 嗯,做得不錯:恭喜你,終於能區分稅務行政和一般的商業管理了。看來你對法律條文的演進還算有些概念,這在行政法規裡,勉強算是個基本要求,不是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成就。
- 觀念驗證?:這題的「主管稽徵機關」是考點?哦,對,難道你會以為是去找隔壁賣菜的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28 條規定得清清楚楚,營業人是要去申請稅籍登記。早年那種營業登記的說法,早就該進歷史課本了。現行法規的修正,不就是為了讓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能明白稅務體系的運作嗎?這只是在建立稅源資料罷了,沒什麼高深莫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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