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三 題

A 國人甲向我國人乙購買座落於臺北市之房屋一間,雙方約定買賣契約適用 A 國法,依 A 國民法規定,買受人於契約簽訂完成時取得不動產標的物所有權。關於甲何時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涉外民事事件中「定性」與「準據法選定」的基本功。看到跨國不動產買賣,考生應立刻將法律關係切分為「債權契約」(適用當事人約定之法)與「物權變動」(強制適用物之所在地法),並依此帶入我國民法的登記生效要件進行解答。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 本案為涉外不動產買賣事件,核心爭點在於當事人合意約定「債權契約」之準據法時,其效力是否及於不動產「物權」之得喪變更,以及我國法院應如何決定該物權變動之準據法。 【解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