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4 題
關於行政處分之撤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授益行政處分雖因違法而得撤銷,然在未經撤銷前,其效力繼續存在
- B 撤銷權行使之方式法無明文,不以使用撤銷之字樣為限
- C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非經人民申請,不得為之
- D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應自原處分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2年內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試想:如果政府發現自己先前做出了一個明顯違法的決定,但因為該決定對當事人有利,當事人絕對不會主動申請更改。此時,為了維護法律的正確性與社會公平,行政機關難道只能坐視違法狀態持續,還是應該擁有主動介入修正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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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完全掌握了行政機關的「職權撤銷」權限!
- 太優秀了,替你開心!:看到你答對這題,老師真的很高興!這表示你對《行政程序法》裡行政處分「效力」的規定,已經建立起很扎實的理解了。能清楚辨別行政機關在實務上「主動」糾正錯誤的能力,這對未來在公部門服務或理解行政運作都非常有幫助喔!
- 讓我們一起複習重要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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