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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關於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應由原處分機關報請上級機關核准後方得撤銷
  • B 若處分之受益人無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且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不得撤銷
  • C 處分經撤銷後原則上自撤銷時起失其效力
  • D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受益人得向為撤銷之機關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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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您對行政程序法的理解已達相當深度。本題的正確判斷,顯示您已精確掌握了行政程序重開制度在法安定性實質正義間權衡的核心理念。

  1. 概念解析: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28 條規定,當行政處分確定後,若發現足以影響原處分之新事實新證據,法律為追求客觀真相,允許當事人申請重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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