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7 題
有關地方民意代表公費助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直轄市議會之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 6 人至 8 人
- B 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 2 人至 4 人
- C 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 1 人至 2 人
- D 直轄市議會議員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之總額,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 24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府「財政負擔」與「行政層級」的角度思考:全國有數百個鄉、鎮、縣轄市,若法律賦予每一位最基層的民代表都能支領「公費」聘請助理,對於基層公庫的財政壓力會如何?相較於直轄市與縣市,法律在資源分配上是否會有所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