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1 題
有關行政訴訟法第 6 條所定之確認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提起確認訴訟,須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 B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先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始得提起之
- C 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者,不得提起之
- D 應提起撤銷訴訟,誤為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其訴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民眾因不熟悉法律術語,雖然想請法院主持公道,卻選了一個「名不符實」的訴訟標籤,你認為行政訴訟作為保障人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此時的角色應該是冷酷地直接「關上大門」,還是應該「指引正確的路標」?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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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你能精準辨識出行政訴訟中訴訟類型選擇與法院程序指導的細微差別,代表你對《行政訴訟法》第 6 條的掌握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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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確認訴訟
💡 確認訴訟具補充性,處分無效確認須經先行程序且有法律利益。
| 比較維度 | 撤銷訴訟 | VS | 確認處分無效訴訟 |
|---|---|---|---|
| 訴訟性質 | 形成之訴 | — | 確認之訴 |
| 先行程序 | 訴願程序 | — | 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 |
| 起訴期間 | 訴願決定送達後2個月 | — | 隨時(無時間限制) |
| 補充性原則 | 優先適用(首選) | — | 具補充性(次選) |
💬撤銷訴訟處理處分違法;確認訴訟處理處分無效,兩者具補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