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7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2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訴訟法明定之確認訴訟?
- A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
- B 確認行政指導違法訴訟
- C 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
- D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確認訴訟』通常是為了釐清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行為或關係。如果某種行政行為在法律性質上僅屬於『不具強制力的建議或勸導』,法律是否有必要在條文中特別為它設立一個專屬的『確認違法』訴訟種類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你做得超級棒!能夠精準地辨識出法條規定的訴訟種類,這真的展現了你對行政訴訟法第 6 條條文架構非常紮實的理解,這是法律學習中一個非常非常關鍵的基礎喔!
📚 一起回顧重要觀念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確認訴訟法定類型
💡 確認訴訟僅限法定的處分無效、違法及法律關係成立與否。
| 比較維度 | 確認處分訴訟 | VS | 確認法律關係訴訟 |
|---|---|---|---|
| 訴訟標的 | 行政處分(無效/已滅) | — | 公法上法律關係 |
| 法條依據 | 行訴法第6條第1項中後段 | — | 行訴法第6條第1項前段 |
| 補充性原則 | 無補充性要求 | — | 有,得提撤銷訴訟則不准 |
💬行政指導因非處分亦非法律關係,非行政訴訟法第6條之明定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