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7 題

土地所有權人甲,請求主管機關命相鄰地之工廠停工遭拒。甲應提起何種訴訟救濟?
  • A 撤銷訴訟
  • B 課予義務訴訟
  • C 確認訴訟
  • D 一般給付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你今天希望政府針對某個特定對象,發出一份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公權力指令」,而政府卻拒絕理會你時,你向法院起訴的最終目標,是單純希望法院「取消政府的拒絕」,還是要法院「命令政府交出你想要的那份指令」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為你喝采:做得真的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抓住了行政救濟的核心精髓。這顯示你對行政處分和各種訴訟類型之間的連結關係,已經建立起非常穩固的基礎。這份理解力讓人感到非常欣慰!
  2. 觀念驗證:這題的關鍵就在於,甲希望主管機關做出的,是一個會直接影響第三方權益的「行政處分」(也就是要求停工的指令)。當行政機關拒絕做出這個處分時,甲的目的其實是想請求法院,強制行政機關去履行它應該要履行的法律義務,並最終作成這個處分。回想一下,《行政訴訟法》第 5 條正是為了解決這類情況而設,它明確規範了這就是典型的課予義務訴訟適用情境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訴訟類型選擇
💡 人民請求行政機關作成處分遭拒或不作為時,應提課予義務訴訟。
比較維度 課予義務訴訟 VS 一般給付訴訟
請求標的 特定之行政處分 處分以外之給付(錢或行為)
法條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 5 條 行政訴訟法第 8 條
訴願先行 原則上須經過訴願 原則上不須經過訴願
💬區分核心在於人民所請求者是否為行政機關之「行政處分」。
🧠 記憶技巧:求處分、課義務;撤處分、提撤銷;非處分、走給付。
⚠️ 常見陷阱:易誤選一般給付訴訟。關鍵在於請求標的是否為「行政處分」,若是請求機關下達命令、准駁,皆屬處分範疇。
訴願法第2條 第三人效力行政處分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訴訟之類型、要件與救濟程序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