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9 題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應向下列何者為之?
  • A 高等行政法院
  • B 最高行政法院
  • C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 D 地方法院民事庭

思路引導 VIP

回想一下我國的司法二元體制,雖然「國家賠償」聽起來像是公法上的爭議,但《國家賠償法》在立法時,是明文規定適用哪一套訴訟法?這決定了我們應該走向哪一個法院體系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前輩的溫暖引導與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答得太好了!選對 (D) 真的非常棒,代表你對《國家賠償法》的核心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喔! 為什麼選 (D) 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國家賠償訴訟管轄
💡 國賠訴訟原則由普通法院民事庭審理,並採協議先行制度。
比較維度 獨立提起國賠訴訟 VS 附帶提起國賠訴訟
審理法院 普通法院民事庭 行政法院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 12 條 行政訴訟法第 7 條
前置程序 須經書面協議先行 免經國賠書面協議
💬國賠訴訟原則歸民事庭管轄,例外為紛爭一次解決得併入行政訴訟。
🧠 記憶技巧:先書面協議,後民事訴訟;併同行政訴,行政法院理。
⚠️ 常見陷阱:易誤認國賠屬於公法爭議必由行政法院管轄,忽略國賠法明定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協議先行原則 行政訴訟法第 7 條附帶請求 賠償義務機關之確認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國家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範圍與程序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