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8年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
第 一 題
一、公務員因繼承股權而後被選任為公司董事,其擔任董事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在於考察公務員「禁止經營商業」與「兼職限制」的規定。看到題目中提到「繼承股權」與「被選任董事」兩個關鍵動作,你應該立即反應到《公務員服務法》中關於持股比例與兼任公司職務的限制。思考順序如下:第一,區分「持股」與「擔任職務」是兩件事;第二,確認《公務員服務法》現行條文(2022年修正後)對於繼承取得股份的寬限規定;第三,探討「董事」一職是否屬於法定的禁止兼職範圍。要注意本題問的是「擔任董事」是否違法,而非「持有股份」是否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