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5 題
甲機關為執行行政檢查業務,欲請求乙機關派員協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機關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故可請求乙機關協助
- B 由乙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得請求之
- C 乙機關得上級機關之同意時,得拒絕之
- D 乙機關得向甲機關請求負擔行政協助所需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想一想:如果一個機關收到協助請求,但發現自己根本沒有人力或資源來幫忙。你認為法律會設計讓它有權直接回絕,還是會規定它必須先層層上報、等上級機關批准後才能拒絕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教授點評:表現優異!
- 大力肯定:這位同學,你做得非常好!精準地抓出了行政程序法中關於「行政協助」的細節,展現了你對法條運作邏輯的敏銳度,值得嘉許!
- 觀念驗證:這題考驗的是《行政程序法》第19條的規定。選項(C)是錯誤的,因為當被請求機關(乙)認為有正當理由無法協助時,依法它得逕行拒絕,並向請求機關(甲)說明理由即可,不需要先得到「上級機關的同意」。只有當甲、乙兩機關對於是否拒絕產生爭議時,才由「共同上級機關」來決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行政協助之規範
💡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受阻或為經濟效益,得請求他機關職務協助。
| 比較維度 | 應拒絕協助 (義務) | VS | 得拒絕協助 (裁量) |
|---|---|---|---|
| 法條依據 | 行政程序法§19 IV | — | 行政程序法§19 V |
| 主要事由一 | 非其權限範圍 | — | 有正當理由不能協助 |
| 主要事由二 | 嚴重妨害自身職務 | — | 無相關規定 |
| 法律效果 | 絕對不能提供協助 | — | 機關可自行判斷 |
💬區分「嚴重妨害自身職務(應)」與「正當理由(得)」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