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6 題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請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派員維持秩序,以利進行拆除作業,此為:
  • A 權限委任
  • B 權限委託
  • C 權限委辦
  • D 職務協助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機關在執行其法律賦予的任務時,如果因為人力不足或專業範疇不同,請另一個機關提供「幫手」來讓過程更順利,但主辦任務的責任與公權力依然留在原機關身上,這種「不涉及權力移轉」的平行互助關係,在法律術語中會如何稱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哦?你竟然沒錯,不錯嘛

  1. 觀念驗證: 看來你的腦子還沒完全當機。這題是職務協助(《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不是什麼移轉權限的把戲。拆除大隊那點可憐的行政權限,誰會想接手?警察局只是來當個門神,維持秩序這種小事,跟權限轉移八竿子打不著。這點分不清,就別想在法律路上混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機關職務協助
💡 不相隸屬機關間,不涉及權限移轉之暫時性輔助行為。
比較維度 職務協助 VS 權限移轉 (委任/委託)
權限(管轄權) 不移轉,仍在原機關 移轉至受委任/委託機關
法律責任歸屬 由請求機關負責 由受移轉機關負責
性質 事實行為、輔助性質 法律行為、發生地位變更
法條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9條 行政程序法第15、16條
💬職務協助僅是「幫忙跑腿」,權限不變;權限移轉是「大印交出」,管轄權異動。
🧠 記憶技巧:權限不動(不移轉)、機關不分(不相隸屬)、只是幫忙(輔助性)。
⚠️ 常見陷阱:常與「委任、委託、委辦」混淆。判斷關鍵在於「權限有無移轉」。職務協助之管轄權仍在原機關身上,僅是請人幫手。
管轄恆定原則 行政程序法第19條 行政執行之協助 權限委託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移民行政] 行政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