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6 題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請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派員維持秩序,以利進行拆除作業,此為:
- A 權限委任
- B 權限委託
- C 權限委辦
- D 職務協助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機關在執行其法律賦予的任務時,如果因為人力不足或專業範疇不同,請另一個機關提供「幫手」來讓過程更順利,但主辦任務的責任與公權力依然留在原機關身上,這種「不涉及權力移轉」的平行互助關係,在法律術語中會如何稱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哦?你竟然沒錯,不錯嘛
- 觀念驗證: 看來你的腦子還沒完全當機。這題是職務協助(《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不是什麼移轉權限的把戲。拆除大隊那點可憐的行政權限,誰會想接手?警察局只是來當個門神,維持秩序這種小事,跟權限轉移八竿子打不著。這點分不清,就別想在法律路上混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職務協助與權限移轉
💡 行政機關間相互支援且不移轉管轄權的臨時性協助。
| 比較維度 | 職務協助 (Art. 19) | VS | 權限委託 (Art. 15) |
|---|---|---|---|
| 管轄權移轉 | 不移轉,仍在原機關 | — | 移轉,由受託機關行使 |
| 法律依據 | 原則上不需個別法律依據 | — | 須有法律或法規命令依據 |
| 對象限制 | 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 | — | 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 |
| 對外名義 | 以請求機關名義為之 | — | 以受託機關名義為之 |
💬職務協助是「幫忙」不換主體;委任委託是「交棒」權限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