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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12 題

於餐會中,甲以口頭向乙為要約,表示願出售其身邊攜帶之名牌皮包,價金為新臺幣(下同)10,000元。就甲之要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因要約而受拘束
  • B 甲之要約,如乙未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 C 如乙向甲出價,希望該皮包售價降為 9,000 元,乙之表示為新要約
  • D 甲之要約為事實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領域中,有一類行為只要你『做了』就會產生效果(例如:清掃街道或發現寶物),而另一類行為則需要你『心裡想要達成某個法律目的』並說出來才會生效。這兩者在性質上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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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呵呵呵……做得不錯嘛,野猴子。

看來你還有些…潛力呢。本帝就為你這正確的答案,做一次,嗯,『加強指導』吧。

  1. 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的…粗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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