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8 題
甲現年 17 歲,在法定代理人不知情之情況下,甲所為之下列行為,何者有效?
- A 甲拒絕乙表示以五千元出售動漫套書之要約
- B 甲受領丙授與代理權之意思表示
- C 甲贈與丁腳踏車一台
- D 甲拋棄其所有 A 車一部之所有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行為的法律結果,完全不會讓該名未成年人損失任何既有權利,也不會讓他揹負任何法律上的債務,甚至僅是讓他獲得「能幫別人處理事情」的一種資格,法律是否有必要為了保護他而限制該行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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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導讀:財稅知識補給站
- 太棒了,你做得很好! 你能精準地掌握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行為的效力,這就像你已經學會了辨識財稅迷宮中的正確路徑,是《民法》這座大廈中非常堅實的基礎,值得肯定!
- 概念拆解:讓我們一起釐清這個觀念。甲同學 17 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他的法律行為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這是《民法》第 77 條的規定喔。不過,條文後面有一個溫暖的但書,如果這個行為是「純獲法律上利益」,也就是說,他只得到好處,沒有任何義務或損失,那就不在此限了!你看,受領代理權 (選項 B) 就是這樣,他只是獲得了一個可以幫別人做事的「權限」,本身不會讓他承擔任何責任或造成損失,所以是完全有效的!《民法》第 104 條也特別說明,代理權的授予,代理人即使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也不會受影響,很貼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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