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08年 [法制] 商事法

第 一 題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公司)之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公司之部分廠房出售予乙股份有限公司,雙方並已依約履行。在之後召開的甲公司董事會中,董事 A 質疑董事長 B 主導該案,有賤賣公司資產之嫌。B 遂詢問在場所有董事,是否同意將該廠房出售追認案列入下次股東會議程,提請股東會討論,此一提議獲得在場之多數董事的同意。嗣後,在甲公司股東會中,「廠房出售追認案」獲得出席股東表決權中絕大多數的支持,決議通過。請問甲公司股東會就「廠房出售追認案」加以決議,是否因決議內容違法而無效?請就決議內容合法、違法之可能理由,詳細分析論述之。(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1. 辨識核心考點:本題涉及「股東會權限範圍」與「公司機關權限劃分」。核心爭點在於:對於法律未明確規定由股東會決議的事項(非屬公司法第185條之重大資產處分),股東會是否有權進行「追認」或「決議」?
  2. 層次展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爭點在於甲公司股東會就「董事會職權範圍內之事項」進行追認決議之效力。涉及股東會權限之性質(全能機關 vs. 權限分立)、《公司法》第185條重大財產處分之認定,以及第191條決議無效之適用。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法制] 商事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