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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申論題 108年 勞動社會法

第 一 題

📖 題組:
一、甲為 16 歲之高一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在 A 飲料店打工,時薪新臺幣(下同)150 元,每月工作 60 小時,換算每月收入約 9,000 元。面試時雇主乙向甲告知:飲料店所聘用之員工均為計時工讀生,且月薪未達基本工資,可不用參加勞工保險,乙亦未為甲加保。甲在到職第三日上午欲前往 A 飲料店上班時發生車禍,身體受有重大傷害。試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乙是否須為甲加保勞工保險?(10 分) (二)如甲符合被保險人資格,甲可就其傷害依勞工保險條例主張如何之權利?(15 分) (三)承上子題,該權利之時效期間為何?自何時起算?試就相關爭議說明之。(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乙是否須為甲加保勞工保險?(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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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請注意,這是一道非常經典的「勞保加保資格與要件」基本題,配分僅 10 分,因此答題必須快、狠、準。這題在測驗你是否具備勞動法實務上的「法感」,以及面對雇主似是而非的說辭時,能否依法條精準反駁。

💡 爭點辨識與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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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雇主是否負有為勞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之義務。具體而言:

  1. 核心爭點一:事業單位僱用人數是否達勞工保險條例之強制加保門檻?

小題 (二)

如甲符合被保險人資格,甲可就其傷害依勞工保險條例主張如何之權利?(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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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這是一題非常典型的勞保實例題。看到題目時,請先深呼吸,仔細看清楚第二子題的『前提要件』:「如甲符合被保險人資格」。這代表閱卷委員在告訴你:不要在這個子題去論述第一小題的加保義務,請直接進入『如果符合資格,他可以主張什麼?』的討論。 拿到題目,請跟著我這樣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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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勞工於未加保期間發生通勤災害之權利主張,主要爭點如下:

  1. (核心爭點)甲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是否屬於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

小題 (三)

承上子題,該權利之時效期間為何?自何時起算?試就相關爭議說明之。(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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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看到這題勞動社會法,我們首先要冷靜拆解題目的要求。本題是題組的第三小題,承接上一題「甲符合被保險人資格可主張之權利」(通常為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等),核心任務是回答「時效期間」、「起算時點」以及「相關爭議」。

  1. 辨識爭點與區分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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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旨在測驗勞工保險給付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規定,以及其起算時點之實務爭議。具體而言:

  1. 核心爭點:勞工保險條例給付請求權之時效期間為何?起算點「得請領之日」應採客觀標準或主觀標準?又若屬持續性之傷病給付,其時效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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