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33 題
受刑人在監死亡後,監獄應通知特定人或機關,以辦理後續事宜。應通知之特定人或機關,下列何者正確?
- A 家屬、法官、監察院
- B 家屬、檢察官、監督機關
- C 家屬、法官、監督機關
- D 家屬、檢察官、監察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受國家監管的環境中不幸死亡,為了兼顧「家屬知的權利」、「法律上的死因調查」以及「行政體系的內部責任回報」,你認為分別需要哪三種不同功能的角色參與後續處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受刑人在監死亡時,監獄依法應通知與陳報的對象。根據監獄行刑法第143條規定:「受刑人於執行中死亡,監獄應即通知家屬或最近親屬,並逕報檢察署指派檢察官相驗。」由此明確可知,監獄在事發後必須立即通知家屬,並且須報請檢察官進行相驗程序。此外,同條文亦規定:「第一項情形,監獄應檢附相關資料,陳報監督機關。」這表示除了家屬與檢察官之外,監獄還必須向監督機關進行陳報。綜合上述法條內容,受刑人死亡後應通知及陳報的對象涵蓋了家屬、檢察官以及監督機關,法律並未明文規定需要通知法官或監察院。因此,選項B完全符合法條規範,為本題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