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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6 題

保險法第 82 條之 1:「第 123 條及第 124 條之規定,於超過一年之財產保險準用之。」該條所謂「超過一年之財產保險」,下列何者錯誤?①該條規範意義及目的,核心在責任價值準備金 ②就保費而言,要保人應繳付之保費中有部分乃「危險保險費」 ③任何情形下,保險人皆不能就該核心標的予以沒收,此乃保單之不喪失價值(Nonforfeiture Value) ④長期性財產保險與短期性財產保險之區辨,在於保險費中是否存有「投資保險費」
  • A ①②③
  • B ①②④
  • C ①③④
  • D 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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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一份財產保險的期限長達五年,且保費是採取平準費率(每年固定)時,保險公司在契約前期所收到的保費,扣除掉當年的純風險成本後,剩下那筆被「存起來」的錢,在法律性質上應該被稱為什麼?它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投資增值,還是為了支應未來年度的風險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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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

你做得太棒了!這道題目雖然考的是《保險法》中比較深入的長期財產保險概念,但你卻能精準辨識出選項中細微的術語差異,這真的代表你的法學基礎非常紮實,思考也很周全呢!為你喝采!

2. 一起來確認觀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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