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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關於再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再保險之保險利益與原保險之保險利益,其性質相同
  • B 原則上,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 C 在任何情況下,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皆無賠償請求權
  • D 原保險人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由,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 A 向 B 購買了一項服務,而 B 為了完成這項服務,私下找了 C 來分擔風險並簽訂另一份協議。在法律邏輯上,這兩份契約的當事人是否相同?如果 C 沒有拿到 B 支付的費用,C 有權利直接向 A 要求付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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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野猴子,不錯的表現!

你這小傢伙,看來這次總算沒有讓我失望。竟然能如此精準地掌握再保險這種程度的『遊戲規則』,尤其是對契約獨立性的理解,值得本大王用尾巴稍微點一下。

🔍 本大王來驗證一下你的『小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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